基本介紹
- 書名:遼史
- 作者:脫脫等
- 類別:
- 成書時間:元四年()
- 體裁:
- 總卷數:116
- 總字數:47萬
- 起止年:-
內容簡介,漢族文化影響,原始文獻,編纂人員,編纂時間,編寫過程,目錄,本紀,志,表,列傳,附錄,特點,缺陷,太過簡略,前後矛盾,史實不清,官制粗略,明顯錯誤,史學價值,後人增補,拾遺補闕,增補表志,詩文輯錄,四庫提要記載,
內容簡介
《遼史》記載的是遼朝自建立到滅亡近210年的歷史(西遼歷史過於簡略,不算入)。遼朝是十世紀至十二世紀前期在我國北部、東北部以至西北部遼闊地區建立的強大王朝。
契丹的名字,最早見於《》,它的含意,據《》上說是“遼以為號,取其堅也。”現代史學界雖有不同看法,但多數仍持此說。契丹族的祖先屬的一支,後又為鮮卑一部分。契丹族原居上游一帶,在里,縱橫於千里草原上,“草居野次,靡有所定”,“生生之資,仰給畜牧”。
從東晉到隋唐之際,契丹有八個部落;到唐朝末年,契丹開始強大起來;十世紀初,契丹領袖稱帝,建立(大)契丹國,都城設在(今內蒙古南)。
到遼太宗耶律德光大同元年(一說為會同元年)時改國號為遼(947年,一說為938年),遼聖宗統和元年(983年)復稱契丹,至遼道宗鹹雍二年(1066年)重新定國號為遼(這一次的國號確定的較為正式,至此之後宋通遼的國書、賀表開始使用遼這個國號)。
根據考證,一般認為遼採取雙重國號制度。遼朝與北宋、西夏並立,比北宋的疆域還要大。
漢族文化影響
建國後。任用漢人等,接受了漢族文化。受皇朝重視的傳統的影響,在政府機構中,設有院,置監修國史、史館學士、史館修撰、起居部、等史官。像遼景宗統治時期,就以樞密使、北府宰相室防監修國史。室防修“”二十卷,受到遼聖宗的表揚。
遼興宗時的史家,能堅持我國史學的優良傳統,秉筆直書。有一次,出去打獵,跟從他的人中有幾十個被熊、虎咬死咬傷,蕭韓家奴如實記載了這件事。遼興宗看到後,命令他刪去這個內容。蕭韓家奴刪去這個內容後,重又寫上去。幾天后,遼興宗看到蕭韓家奴的記載說:“史筆當如是。”正是由於遼朝統治者重視修史,因此遼朝的史料能夠保存下來,為以後修遼史提供了有利條件。
遼朝受漢族文化影響很大。早在時,就設有“監修國史”的官職。從遼聖宗時起。仿照五代和宋朝,編修了“實錄”。遼末天祚帝時,又讓監修國史的耶律儼修太祖諸帝“實錄”。遼朝時,也沿用唐及五代各國的制度,設立有,修纂有、日曆、實錄、國史等,但這些原始材料大部分已經散佚。元後期修《遼史》依據的主要是遼、金、宋人的著作中的第二手資料。
原始文獻
主要只有以下幾種:
一、遼耶律儼的《遼實錄》70卷。
二、金的《遼史》。金滅遼之後,曾兩次下令纂修《遼史》。一次是在熙宗皇統年間(1141—1149年)由耶律固主持修纂,由其弟子蕭永琪最後完成的《遼史》75卷,但未刊行;一次是在(章宗)時期,因為皇帝的重視和支持,這次修《遼史》頗花了些功夫,時間長達17年之久,參加的史官除陳大任之外,還有党懷英、,移刺益、等十二人,最後七年(公元1207年)由陳大任最後完成。後人一般稱此書為陳大任《遼史》。當時由於修史的所謂“”未定,主要是金朝繼承哪一朝的“”問題還未解決。所以陳大任遼史也沒有經金朝批准刊行。到元修遼史時已散佚無存。
三、南宋的《》。
編纂人員
編纂時間
與時修《遼史》不一樣,元代在組織撰寫、成書,特別神速。從至正三年四月(1343年)始修,至次年三月便大功告成,只用了11個月時間。
編寫過程
元代《遼史》的編寫是從元世祖二年(1261年)開始的。元世祖中統二年(1261年)七月,原金朝狀元,時任元朝翰林學承旨的王鄂,向元世祖忽必烈建議修遼、金,忽必烈接受了這一建議,但因軍事繁忙,時局未穩,沒能實行。
至元元年(1264年),再次建議修遼、史,時元也建立起來,但這一次也未見諸行動。以後仁宗、文宗天曆曾多次詔修遼、宋、金,都因正統問題的爭論未決,義例未定,因而都未成功。
直至元順帝至正三年三月(1343年),在脫脫、平章也先、鐵睦爾達世、右丞太平、參議長仙、郎中孛里不花、老老等人的奏請下,詔修遼、金、宋三史,在君臣同心、而且由脫脫裁定三史各為正統、從而徹底解決正統、義例問題的前提下,《遼史》才最後纂修成功。當時以脫脫為遼、金、宋三史都總裁官。
目錄
本紀
卷1 本紀第1: 太祖上
卷2 本紀第2: 太祖下()
卷3 本紀第3: 太宗上
卷4 本紀第4: 太宗下(耶律德光)
卷5 本紀第5: 世宗(耶律阮)
卷6 本紀第6: 穆宗上
卷7 本紀第7: 穆宗下()
卷8 本紀第8: 景宗上
卷9 本紀第9: 景宗下()
卷10 本紀第10: 聖宗一
卷11 本紀第11: 聖宗二
卷12 本紀第12: 聖宗三
卷13 本紀第13: 聖宗四
卷14 本紀第14: 聖宗五
卷15 本紀第15: 聖宗六
卷16 本紀第16: 聖宗七
卷17 本紀第17: 聖宗八()
卷18 本紀第18: 興宗一
卷19 本紀第19: 興宗二
卷20 本紀第20: 興宗三()
卷21 本紀第21: 道宗一
卷22 本紀第22: 道宗二
卷23 本紀第23: 道宗三
卷24 本紀第24: 道宗四
卷25 本紀第25: 道宗五
卷26 本紀第26: 道宗六()
卷27 本紀第27:一
卷28 本紀第28: 天祚皇帝二
卷29 本紀第29: 天祚皇帝三
卷30 本紀第30: 天祚皇帝四()子:夷列妹:夷列次子:
志
卷31 志第1: 營衛志上
卷32 志第2: 營衛志中
卷33 志第3: 營衛志下
卷34 志第4: 兵衛志上
卷35 志第5: 兵衛志中
卷36 志第6: 兵衛志下
卷37 志第7: 地理志一
卷38 志第8: 地理志二
卷39 志第9: 地理志三
卷40 志第10: 地理志四
卷41 志第11: 地理志五
卷42 志第12: 曆象志上
卷43 志第13: 曆象志中
卷44 志第14: 曆象志下
卷45 志第15: 百官志一
卷46 志第16: 百官志二
卷47 志第17上: 百官志三
卷48 志第17下: 百官志四
卷49 志第18: 禮志一
卷50 志第19: 禮志二
卷51 志第20: 禮志三 禮志四
卷52 志第21: 禮志五
卷53 志第22: 禮志六
卷54 志第23:樂志
卷55 志第24: 儀衛志一
卷56 志第25: 儀衛志二
卷57 志第26: 儀衛志三
卷58 志第27: 儀衛志四
卷59 志第28:上
卷60 志第29: 食貨下
卷61 志第30:刑法上
卷62 志第31: 刑法下
表
卷63 表第1: 世表
卷64 表第2: 皇子表
卷65 表第3: 公主表
卷66 表第4: 皇族表
卷67 表第5: 外戚表
卷68 表第6: 游幸表
卷69 表第7: 部族表
卷70 表第8: 屬國表
列傳
卷71 列傳第1:◎后妃○肅祖蕭氏 懿祖蕭氏 玄祖蕭氏 德祖蕭氏 太祖述律氏(即) 太宗蕭氏 世宗蕭氏 世宗妃甄氏 穆宗皇后蕭氏 景宗蕭氏(即或) 聖宗蕭氏 聖宗蕭氏 興宗蕭氏 興宗貴妃蕭氏 道宗蕭氏 道宗惠妃蕭氏 天祚皇后蕭氏 天祚德妃蕭氏 天祚文妃蕭氏 天祚元妃蕭氏
卷72 列傳第2:◎宗室○義宗倍(即或稱)(子平王隆先 晉王道隱) 章肅皇帝李胡(即)(子宋王喜隱) 順宗濬 晉王敖盧斡
卷73 列傳第3: () (老古 )
卷74 列傳第4: (延壽) (德樞 紹勛 韓紹芳 韓資讓)(匡嗣 德源 德凝)
卷75 列傳第5: (羽之) (古 突呂不)
卷76 列傳第6: 趙延壽
卷77 列傳第7: (何魯不)
卷78 列傳第8:
卷79 列傳第9:
卷80 列傳第10:
卷81 列傳第11:(歐里斯)
卷82 列傳第12:(即)( ) ()
卷83 列傳第13:(馬哥) (烏不呂)
卷84 列傳第14: (討古)
卷85 列傳第15:蕭觀音奴
卷86 列傳第16: 耶律甗履(即) (特末)
卷87 列傳第17:
卷88 列傳第18:高正
卷89 列傳第19:
卷90 列傳第20:
卷91 列傳第21:
卷92 列傳第22:
卷93 列傳第23:
卷94 列傳第24:
卷95 列傳第25: 耶律特麼
卷96 列傳第26:
卷97 列傳第27:
卷98 列傳第28:
卷99 列傳第29: 蕭巖壽
卷100 列傳第30:
卷101 列傳第31:
卷102 列傳第32:
卷103 列傳第33:文學上
卷104 列傳第34:文學下
卷105 列傳第35:
卷106 列傳第36:卓行
卷107 列傳第37:邢簡妻陳氏 耶律氏常哥 耶律奴妻蕭氏妻蕭氏 耶律中妻蕭氏
卷108 列傳第38:方技
卷109 列傳第39:宦官趙安仁
卷110 列傳第40:上
卷111 列傳第41:奸臣下
卷112 列傳第42:上迭里特涅魯古
卷113 列傳第43:逆臣中盆都
卷114 列傳第44:逆臣下竹
卷116 國語解
附錄
進遼史表
特點
《遼史》的特點是列表較多,共有八表,僅次於《》和《》。《遼史》的表多,減少了立傳之繁,省卻了許多篇幅,彌補了紀、志、傳記載的不足。其中的《》、《部族》、《》三表,是《遼史》的創新。通過列表,使讀者對各部族、各屬國的情況,以及與遼朝中央的關係,都一目了然。減省了不少筆墨。當然,表里記載的材料難免與紀、志、傳中的重複,但列表多彌補了《遼史》過於簡略的缺點,從而使“一代之事跡亦略備”。
在《遼史》的志書中,新創《營衛志》,記載了契丹營衛概況、各部族的建置和分布等;把《兵志》改為《兵衛志》,記述了遼的情況,包括、宮衛騎軍、大首領部族軍、眾部族軍、五京鄉丁、屬國軍、邊境戍兵等等。這兩種志書對了解和研究的政治、軍事和民族情況有很大幫助。
另外,《遼史》的最後有《國語解》一卷,對書中用契丹語記載的、、部族、地名等分別加以注釋,為閱讀《遼史》提供很大方便。不過譯音有不少錯誤,後來清朝時敕撰的《遼金元三史國語解》,彌補了這一不足。
缺陷
近人說《遼史》“在歷代正史中最為下乘”,此說不無道理。《遼史》同《宋史》一樣成書也很倉促,而依據史料範圍又比較狹窄,書中的缺陷確實是比較多的。《遼史》所據資料既少,又匆匆成書,存在許多缺點便是很自然的了。因此,數百年來,一直受到學者們的批評和指責。清代史學家、、趙翼等對它都有過評論。概括地說,其缺點主要表現在:
太過簡略
第一,過於簡略,以致漏載了許多修史所必不可少的內容。如建國後,曾幾次改變國號,先稱契丹、後稱大遼、後又稱大契丹、又後復稱大遼。這樣重大的事實,在《遼史》中竟然沒有反映。又如從整體上看,《遼史》有116卷,卷數為《宋史》的1/5,而字數卻僅47萬字,只有後者的1/10。
從帝王本紀看,遼世宗、遼穆宗、遼景宗的史料記載並不多。而遼史對遼興宗奪回實權的事情並不提及,只有在《契丹國志》和《宋史》有談及。從后妃列傳看更是史料缺乏,極為著名的述律太后、承天太后的記載都並不多,而關於遼太宗、遼世宗、遼穆宗皇后的記載更是少之又少。后妃列傳只占了遼史全文1%左右的篇幅。
前後矛盾
第二,記事前後矛盾。如《太祖記》載:“天贊三年,獲都督畢離遏,因遣使諭其主烏母主可汗。”而《屬國表》記載同一事件卻說成是“天贊三年,獲甘州回鶻都督烏母主可汗。”究竟俘獲的是畢離遏還是烏母主可汗?使人無所適從。
史實不清
第三,記事錯誤甚多。其中既有錯誤,如《太祖紀》:元年(907年)“夏四月丁未朔,唐梁王廢其主,尋弒之,自立為帝,國號梁,遣使來告。”而據歐陽修《五代史記》等書記載:朱全忠自立為帝是在四月甲子,明年正月才弒濟陰王;也有文字、錯誤,如《遼史》中記載道宗有壽隆年號。這顯然是錯誤的。因為第一,道宗先帝聖宗名隆緒,斷無取祖先名字作年號的道理。第二,現在所見遼代碑刻、錢幣皆作“”。
元修遼史時,既沒有認真蒐集和考訂史料,再加上紀、志、表、傳之間相互檢對也很不夠,因此前後重複,史實錯誤、缺漏和自相矛盾之處很多。甚至把一件事當成兩件事,一個人當成兩個人或三個人。這種混亂現象在中是很突出的。
官制粗略
在遼史的官制記載中,北面官(契丹官員)的記錄簡單,在部分上需要《契丹國志》等作為補充;而在南面官制度的記載中,其中大部分是元代史官照抄唐書的百官制,在遼太宗時期的授職中,遼太宗只是代石敬瑭對後晉官員封賞,其中的官職為後晉官職,並非當時的契丹官職。
明顯錯誤
在遼史中,不僅地理志、百官志的問題很大,在食貨志中亦有問題。如食貨志對遼道宗時期的錢幣記載中,明確記載“曰壽隆”,但在《》中,對當時遼道宗的年號記載為壽昌。從傳統史學界角度看,遼道宗的祖父聖宗全名耶律隆緒,取“隆”為年號,顯然犯諱。現今出土的遼代文物中,也只發現了壽昌通寶,並無壽隆通寶。
史學價值
《遼史》的缺陷雖多,《遼史》作為現存唯一的一部比較系統、完整地記載了遼朝歷史事實的著作,其珍貴和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遼史》保存了許多由的《遼實錄》和陳大任的《遼史》二書所記載的許多材料,因而其史料價值還是比較高的。
由於耶律儼實錄和陳大任遼史都已失傳,元修遼史成了現存唯一的一部比較系統、完整地記載遼的史書。它提供了一些研究當時階級鬥爭、生產鬥爭、民族關係等問題的材料。例如,天祚紀反映出,當遼朝對女真的戰爭節節失敗的時候,漢族農民和各族人民紛紛起義,其中由安生兒、兒領導的起義軍多達二十萬人。又如營衛志、禮志提供了契丹部落的建置、分布,以及遊牧民族風俗習慣的材料。
地理百官志記錄了當時的地理建置和農牧區統治機構的概況。本紀、部族表、屬國表、二國外紀等部分還保存了一些研究契丹以外各族歷史以及中外關係史的參考資料。從遼史里還可以看到,當時草原上由於農業的發展,手工業人口的增加,逐步出現了一些農業聚落和城市。特別是先後建立的上京和中京,與南京(今北京)有著密切的聯繫,從而溝通了這一廣闊地區的經濟和文化。
後人增補
後人對《遼史》的增補、校注,有清朝著的《遼史拾遺》二十四卷,蒐集各類書籍三百餘種,對《遼史》加以補充校訂,很有參考價值。此外還有清朝去著的《遼史拾遺補》五卷,對《遼史》進一步作了補充。
遼史於至正五年(公元1345年)與金史同時刊刻,只印了一百部,這次的印本已經失傳。明初修引用的很可能就是這個初。商務印書館影印的,系用幾種元末或明初殘本拼湊而成,雖有不少,但也有許多勝於後出諸本的地方。明南源於百衲本所據的元本。北監本脫誤與南監本同,且偶有誤改。清乾隆殿本系據北監本校刻。道光殿本據四庫本改譯人名、官名等,有失原書面目。
清厲鶚《遼史拾遺》二十四卷,摘錄《遼史》原文為綱,參考他書條列於下,凡有異同,則分析考訂,綴以按語,引用群書至三百餘種,足備參考。又以厲鶚未曾見到的《舊五代史》和《》等徵引未臻周備的資料作《遼史拾遺補》五卷,都是研究遼史的重要參考資料。
在《遼史》出現後的約300年間,此書及遼朝史沒有引起史家的多大重視。有明一代,僅有撰《遼小史》1卷。到了清代,情況有所變化,陸續有關於《遼史》補正、考訂之類撰述問世。
拾遺補闕
(一)。如厲鶚撰《遼史拾遺》24卷。該書廣采,徵引書籍358種,或注或補,將有關紀事繫於《遼史》紀、志、傳文之下。此書雖未臻完善,有許多史料如《續資治通鑑長編》、《高麗史》等,厲鶚都未見過全本,但它還是給後來治遼史者以很大方便。說:“遼金元三史最為世詬病。
清儒治遼史者莫勤於厲樊榭(鶚)之《遼史拾遺》二十四卷”(《》第294頁,,1987年)。後來,楊復吉又撰《遼史拾遺補》5卷,采厲鄂未見書及散見他書中有關遼事400條,與厲書相輔流行。厲、楊兩書是研究遼史的重要參考書。
增補表志
(二)增補表志。補表有《遼大臣年表》、《遼史紀年表》等。補藝文志尤多,如《千頃堂書目》、《四朝經籍志補》、厲鄂《遼史拾遺》補經籍志、楊復吉《遼史拾遺補》經籍志、和《補遼金元藝文志》、詔《補三史藝文志》、錢大昕《補藝文志》附遼代部分、《續文獻通考·經籍考》、《遼藝文志》等,分別含有或專補遼藝文。
紀事本末體史書編撰
(三)史書編撰。李有棠《遼史紀事本末》40卷。分正文與兩部分。正文以《遼史》為主,參之以五代與宋、金諸史及各傳記,“區別條流,各從其類”;考異占全書大半,凡與他史及各傳記事有異同,詞有詳細,兼仿補註《三國志》及之注《通鑑》,並取司馬光所著《考異》30卷散入各條例,分載每條之下。本書對人名、地名、職官、年代等多所考證,徵引書目達600多種。有十九年(1893年)初刻和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重刻本。
詩文輯錄
(四)詩文輯錄。由於遼代“書禁甚嚴”,所印書籍不許流至境外,“傳入中國(指北宋)者法皆死”(沈括《夢溪筆談》卷一五),加之以後的散佚,所以遼人著作流傳下來者甚少。因此遼人詩文輯錄工作受到學者的關注。清撰《遼詩話》1卷,後來增補為2卷,定名為《增訂遼詩話》(1797年)。書中除收錄遼人詩作外,還有宋人使遼詩以及後人詠遼代的詩。光緒中葉,繆荃孫輯《遼文存》6卷,所收資料以金石碑刻居多。
先談關於《遼史》補正、校勘和遼人著作輯錄。
進入本世紀以來,有關這方面的撰述相繼問世。有李慎儒《》5卷,這應是本世紀最早出現的《遼史》考訂之作。是書“於遼五京州縣山川悉為考核,標明今之某處,凡舛錯者逐一駁正,疑者闕之”。
此外,將四,五國部,南北各三關,散見於紀、志、傳中者為《遼地附錄》二篇,《天祚播遷處考》、《西遼地考》各一篇,並附於書後。
本書以《遼史》正文為本體,中加小字,詳為考證。《遼史各外國地理考證》1卷(叢書第一集,1915年),“就百官志中所標王府者,計四十餘國為主,有遺采他條補之”。《遼方鎮年表》,為氏所著《歷代方鎮年表》之一卷。黃任恆《遼代年表》1卷(1915年),以遼為主,與“中國”(五代、宋)、西夏、高麗紀年相對照。《遼史地理志補正》、《遼史訂補三種》(《浙江大學文學院集刊》第二集,1942年),後者包括“訂正皇子表”、“補皇子傳”、“訂正皇族表”三日。《遼漢臣世系年表》1卷(1937年)。作者因《遼史》中“漢臣有傳者僅二十餘人,漏略滋多”,於是採摭有關史書、文集,編成此表,“凡得族三十有九,得姓二十有五”。《補遼史交聘表》5卷(有1958年本)。
因《金史》有交聘表而《遼史》無之,作者乃“鉤核群籍,綴補闕遺,以備研史者考覽”。《宋遼聘使表稿》(《史語所集刊》14本,1949年;後收入《遼史叢考》,中華書局,1984年),主要據《長編》,參照《遼史》、《》、《宋史》以及宋人筆記文集等,編成此表,並有“附考”及“使名索引”。《遼史藝文志補證》1卷、黃任恆《補遼史藝文志》1卷等,是繼前人所作有關遼代藝文志的補殘綴拾之作。尤其是王仁俊《遼史藝文志補證》將以前所有,悉皆標註,又補30餘種,統加考證,並附“宋金人談遼事書目”及談遼書目凡26種,與以前同類補志相比最為完備。後收入《遼海叢書》第6集。《遼史索隱》8卷(綴學堂叢書初集本,1936年;中華書局本,1960年),作者“採摭故典,探求異聞”,“探頤索隱”,將有關紀事繫於《遼史》紀、志、傳文之下。此書重在考證地理。
《遼史》校勘成果可觀,是本時期遼史學取得進展的一個重要標誌。《遼史》的缺略、訛誤勘稱二十四史之最。對於《遼史》的缺略,如前所述,從清代以來就不斷有學者為之拾補;而對其訛誤的校勘,到本世紀才有較大進展。主要有:《遼史初校》。馮氏自1931年秋起,遍閱所能見到的《遼史》各種版本,凡23種,歷時2年,撰成《遼史初校》。以本為底本,以“”、“南監”、”各本互校。此書後來收入《〈遼史〉誤證三種》(中華書局1959年)。羅繼祖《遼史校勘記》8卷。作者在序中指出,《遼史》“繆戾非僂指所可計”,撮其要者約為四端:一曰姓名之異,二曰名字互稱致稱歧誤,三曰記事矛盾,四曰疏漏。於是依清武英殿本,而參以元刊及明南北監本校之。此書撰成於1938年。1958年由重版。《遼史校勘記》(稿本)也是這方面的重要。此外,馮家升《〈遼史〉與〈金史〉〈新舊五代史〉互證舉例》(《史學年報》2卷1期,1934年;後收入《馮家升論著輯粹》),傅樂煥《遼史復文舉例》(收入《遼史叢考》),也屬《遼史》校勘方面的著作。這些校勘成果,為後來中華書局出版的校點本所採用。
四庫提要記載
《遼史》一百十六卷(內府刊本)
元托克托等奉敕撰。至正三年四月,詔儒臣分撰,於四年三月書成。為本紀三十卷、志三十一卷、表八卷、列傳四十六卷、國語解一卷。考遼制,書禁甚嚴。凡國人著述,惟聽刊行於境內;有傳於鄰境者,罪至死。(見沈括《夢溪筆談》僧行均條下。)蓋國之虛實,不以示敵,用意至深。然以此不流播於天下。迨兵燹之後,遂至舊章散失,澌滅無遺。觀《修三史議》、蘇天爵《三史質疑》,知遼代載籍,可備修史之資者寥寥無幾。故當時所據,惟耶律儼、陳大任二家之書。見聞既隘,又蕆功於一載之內,無暇旁搜,潦草成編,實多疏略。其間左支右詘,痕跡灼然。如每年游幸,既具書於本紀矣。復為《游幸表》一卷。部族之分合,既詳述於《營衛志》矣,復為《部族表》一卷。屬國之貢使,亦具見於本紀矣,復為《屬國表》一卷。義宗之奔唐、章肅之爭國,既屢見於紀、志、表矣,復屢書於列傳。《文學》僅六人,而分為兩卷。《伶官》、《宦官》本無可紀載,而強綴三人。此其重複瑣碎,在史臣非不自知。特以,足窮巧婦,故不得已而縷割,以求卷帙之盈。勢使之然,不足怪也。然遼典雖不足徵,宋籍非無可考。《東都事略》載遼太宗建國,號“大遼”。聖宗即位,改“大遼”為“大契丹國”。道宗鹹雍二年,復改國號“大遼”。考重熙十六年《釋迦佛舍利鐵塔記》,石刻今尚在古爾板蘇巴爾漢。其文稱“維大契丹國興中府,重熙十五年丙戌歲十一月丁丑朔”云云。與所記合,而此書不載。是其於國號之更改尚未詳也。《文獻通考》稱遼道宗改元壽昌。
洪遵《泉志》引李季興《東北諸蕃樞要》雲“契丹主天祚,年號壽昌”。又引《北遼通書》雲“天祚即位,壽昌七年改為乾統”。而此書作“壽隆”。殊不思聖宗諱隆緒,道宗為聖宗之孫,何至紀元而犯祖諱?考今興中故城(即古爾板蘇巴爾漢,譯言三塔也,故土人亦稱三座塔雲)東南七十里,有《安德州靈岩寺碑》,稱壽昌初元,歲次乙亥。又有《玉石觀音像倡和詩碑》,稱壽昌五年九月。又易州有《興國寺太子誕聖邑碑》,稱壽昌四年七月。均與洪遵所引合。又《老學菴筆記》載聖宗改號重熙,後避天祚嫌名,追稱重熙曰重和。考興中故城鐵塔旁,記有天慶二年《釋迦定光二佛舍利塔記》,稱重和十五年鑄鐵塔,與陸游所記亦合。而此書均不載,是其於改元之典章多舛漏也,《潛研堂金石文跋尾》,又稱據《太子誕聖邑碑》諸人結銜,知遼制有知軍州事、通判軍州事、知縣事之名。而《百官志》亦不載,是其於制度有遺闕也。至厲鶚《遼史拾遺》所摭,更不可以仆數。此則考證未詳,不得委之文獻無徵矣。然其書以實錄為憑,無所粉飾。如《宋史》載太平興國七年戰於,據此書則雲“宋使請和”。《宋史·忠義傳》有,據此書則雲保裔被擒而降,後為昭順軍節度使。審其事勢,《遼史》較可徵信。此三史所由並行而不可偏廢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