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贖罪券
- 外文名:indulgence
- 又稱:赦罪符
- 拉丁文意:“仁慈”或“寬免”
- 時代:西歐中世紀時
簡介,起源,變質,消亡,
簡介
基督教士販賣贖罪券,是時特有的現象。要了解它的意思,首先要了解基督教義中的“罪”的概念。人類從始祖亞當、違背上帝的旨意,開始墮落,犯有“原罪”,具有罪性。以後又不斷違背上帝的規條,不斷地產生罪行。上帝為了拯救人類,特意派他的獨生子耶穌、也就是舊約中預言的基督降臨人世,將上帝的旨意傳達給人。上帝以耶穌被釘上十字架的方式來替人類贖罪。耶穌付上罪的代價以後,人類只要信靠基督耶穌、就可以贖罪得救,在時被上帝稱為義人。
《新約·》中說,耶穌在復活後對門徒們顯現,並向他們吹一口氣,指示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以後天主教士就此宣布,他們作為門徒的繼承人,具有赦罪的權柄。羅馬天主教廷又宣稱,耶穌以及後來的的血,用以贖免人類的罪孽綽綽有餘,積累下來形成“聖公善庫”,可以由聖彼得接班人———也就是羅馬教皇代表的來執掌,代表上帝來贖特定人物的罪孽,開啟從到天堂的大門。
教皇代表的天主教會有贖人罪孽的資源,有讓人死後升入天堂的鑰匙,有權宣布參加的人、到羅馬朝聖的人都能夠得到救贖。後來的教皇索性宣布不能前往羅馬朝聖的人,可以支付相應的費用來獲得救贖,並發行代表已經朝聖的文書。這種文書就被稱為“贖罪券”。
起源
教皇(pope urban ii),於1095年,發動第一次運動,為了讓十字軍戰士加強其宗教信仰,教皇宣布所有參軍的人,可以獲得減免罪罰。並為每一位十字軍人發放贖罪券。贖罪券
教會能夠減免罪罰的理論根據,是以為教會掌握要“功德庫”,儲存基督無限的恩功,和殉道聖徒的多餘有限善功,可以撥給信徒,以抵減他們犯罪應得的刑罰。
變質
16世紀初的教皇是(leo x,1513-1521),是出身佛羅倫斯豪門(lorenzo de medici)的兒子,生活驕奢淫逸,而喜愛藝術。因興建,而以售賣贖罪券為籌款的財路。羅馬宣布只要購買贖罪券的錢一敲錢櫃,就可以使購買者的靈魂從地獄升到天堂。這是羅馬天主教會掠奪西歐各國人民錢財的卑劣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