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hàn fǎ
注音:ㄏㄢˋ ㄈㄚ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漢法
- 注音:ㄏㄢˋ ㄈㄚˇ
- 釋義:即“約法三章”
- 拼音:hàn fǎ
約法三章,漢代法律制度,漢族政治主張,漢語和法語,
約法三章
公元前206年,漢高祖劉邦占領秦都,鑒於秦亡的歷史教訓,召集諸縣。劉邦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制定“漢法三章”(),對法律刪繁就簡,去苛從寬,無疑是順應民心的。它的制定和實施對劉邦統一全國起到了極為有利的作用。
漢代法律制度
漢法(han law),漢《新書·等齊》:“曰一用漢法,事諸侯王乃事皇帝也。”《·田叔列傳》:“今梁王不伏誅,是漢法不行也。”《新唐書·傳》:“ 九齡曰:‘ 漢法非有功不封,唐遵漢法,太宗之制也。’”
漢族政治主張
漢法(confucianism):少數民族政權入主中原,所實施的漢族儒士的政治主張。
先生在《》中提出漢法是“漢族儒士之政治主張”,他提出“漢法”的含義是:“文化在政治上之所表現也。”
漢語和法語
漢語和法語(chinese & french)的合稱。
例如《漢法詞典》,《》(漢法對照本)、漢法比較句對比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