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宗詔行科舉
仁宗自幼熟讀儒籍,傾心釋典,師從、。曾下令將《》、《》、《
資治通鑑》等書譯為蒙文,令蒙古、
色目人誦習。仿唐宋舊制,於延佑二年(1315年)詔行,尊崇之學,史稱“
延佑復科”。
經過
元仁宗改元(1312年)仁宗特命其儒師為集賢大學士並將他的“興”建議“著為(法令的第一條)”(《》王約傳)。
二年農曆十一月十八日(1313年),
元仁宗下詔恢復科舉。
元年()農曆八月二十日,全國舉行,一共錄取三百人。
二年(1315年)農曆二月三百名合格者在
大都舉行取中選者一百人,農曆三月七日,一百名會試中選者在大都皇宮舉行(),最終錄取、等五十六人為。
此次仿唐宋舊制,尊崇之學,史稱“延祐復科”。蒙元滅金、宋後,廢棄,“復科”距離宋亡36年,距離金亡更達81年,
漢族士人至此方重獲正常的晉身途徑,社會矛盾有所緩和。